• <li id="2ss88"><table id="2ss88"></table></li>
  • <tt id="2ss88"><table id="2ss88"></table></tt>
  • <tt id="2ss88"><rt id="2ss88"></rt></tt>
    <tt id="2ss88"><rt id="2ss88"></rt></tt>
  • <li id="2ss88"><tt id="2ss88"></tt></li>
  • <li id="2ss88"></li>
  • 人民網>>教育>>高考頻道_教育頻道_人民網_權威全面報道高考

    江西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2014年05月16日14:38    來源: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江西: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一、報名

      1、報名條件、時間和方式按《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公告》執行。

      2、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應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

      3、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考生的誠信教育。特別是加強在報名、考試、填報志愿、錄取等主要階段的誠信教育?忌谏暾垐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高校招生考試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應屆畢業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結合進行。

      考生所在學;騿挝(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須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或江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后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下一頁
    (責編:許錦妹(實習生)、熊旭)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

    天天看片天天av免费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