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七、建檔
21、考生紙質檔案建檔工作由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組織縣(區)招考辦集中進行。高考考生的紙質檔案須由縣(區)招考辦統一保管,并要嚴格密封,嚴禁由中學代管?忌鷳{院!朵浫⊥ㄖ獣、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民辦高校錄取考生必要)和本人準考證或身份證原件領取紙質檔案,自行帶交錄取院校報到?h(區)招考辦必須做好考生領取檔案的交接記錄。
考生檔案須具備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
(3)考生高中階段有關檔案材料;
(4)考生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5)報考有外語口試、徒手畫要求或享受優惠的考生還應分別具有下列材料:
、佟锻庹Z口試成績記載表》;
、谕绞之;
、邸断硎軆灮菘忌怯洷怼芳捌渥C明材料。
對有外語口試、徒手畫或符合享受優惠的考生,縣(區)招考辦在建檔時必須在考生紙質檔案材料上加蓋有關戳記,并且按規定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中。
上一頁 | 下一頁 |
延伸閱讀:
(責編:許錦妹(實習生)、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