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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4】

    2014年05月16日16:52    來源:西藏自治區教育廳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西藏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

      四、志愿填報

      (一)批次、志愿設置

      1.為了減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中的風險,緩解考生填報志愿的心理壓力,2014年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

      2.高考志愿分提前錄取批(含本科、?)、本科第一批(重點本科院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普通本科院;驅I)、本科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獨立院校本科專業和民辦院校本科專業)、普通高職(?)批次。

      3.提前錄取批(含“對口高職”)仍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每個批次設置3個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和專業服從調劑;并設置院校服從調劑。

      4.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高職(?)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每個批次第一志愿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和專業服從調劑;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院校未完成計劃,通過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視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

      5.提前錄取的院校(專業)分九類:(1)軍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專業;(3)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4)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和區內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5)音樂專業;(6)美術專業;(7)體育專業;(8)按藝術類分數線錄取的文藝專業;(9)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招生院校。

      6.每個考生在提前錄取志愿欄只能選報其中一類院校與專業,不得跨類混報。

      7.在西藏招生的中央各部委所屬院校(不含軍事院校)原則上為限報院校。

      (二)志愿填報

      1.所有考生一律憑報名號和密碼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忌殞ψ约核顖笾驹傅恼鎸嵭、準確性負責。

      2.考生應依據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人所報考的科類中選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

      3.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與學校取得聯系,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類型(公辦、民辦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按照梯度填報志愿,不應盲目填報。地市招生辦和考生所在中學要加強對考生的指導。

      4.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高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招生部門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5.填報志愿統一安排在成績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提前錄取批(含本科、?)、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志愿、第三批?、高職志愿在6月26日至7月1日填報。

      6.志愿征集工作貫徹“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計劃信息公開,志愿征集方式公開,志愿征集時間公開。

      7.自治區招生部門根據招生院校計劃完成情況和錄取工作進度安排,將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計劃,通過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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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編:許錦妹(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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