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評卷
統考(含選測科目)答卷的評閱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所有科目均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各市教育局和各有關高校要認真做好評卷教師的選聘工作。承擔評卷任務的高校要切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按照網上評卷的有關規定,精心組織評卷工作,務必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評卷任務。
八、招生計劃
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計劃,經其主管部門核定、批準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至我省教育考試院,由我省教育考試院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
高校分科類公布招生計劃。其中,各高校在按文理分專業公布招生計劃時,依據培養目標、生源情況等,自主確定對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及等級要求。
根據教育部規定,本科高?梢栽趪液硕ǖ哪甓日猩幠,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及其使用原則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并向社會公布。
各高校不得在正式核準和公布的招生計劃之外招生,未完成的計劃,須公開征求錄取,擅自招收的新生不得取得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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