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向高校畢業生開展切實有效的創業培訓?如何確保大學生接受創業培訓的實際質量?昨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公布了《河南省大學生創業培訓操作規程(試行)》,從制度上規范大學生創業培訓。
政策規定,凡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大學生可以參加創業培訓。按照計劃,大學生創業培訓內容分為三大類,包括:創業意識培訓、創辦(改善)企業培訓和創業實訓。
針對大學生創業不同階段的實際需要,畢業學年大學生創業培訓以創業意識培訓為主;對有創業計劃的學生(如持有自主創業證的),可以組織開展創辦企業培訓和創業實訓;對已經開辦企業的可以開展創業初期人員創辦(改善)企業培訓和創業實訓。
創業實訓需參加實際經營
為增強大學生創業培訓的“實戰性”,創業實訓采取兩種模式,一種為計算機仿真培訓,時間3天,完成創業實訓報告;一種為微創業實訓,學員以創業者身份參加實際經營活動進行實訓,時間為一個月左右,學員需完成創業實訓報告。創業實訓由授權創業實訓機構承擔。
新政規定,大學生參與創業意識培訓、創業實訓各科目不得少于24學時,每學時45分鐘,每班人數不得超過60人;創辦(改善)企業培訓不得少于56學時,每班人數不得超過30人?紤]到大學生學員在校學業、畢業手續辦理等實際情況,三類培訓時間可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靈活安排,但總學時須達到規定要求。
創業培訓每人最高補貼1500元
按照規定,創業意識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創業實訓補貼標準為每人300元,創辦(改善)企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
創業意識培訓和創業實訓補貼,由培訓機構一次性申領。創辦(改善)企業培訓分階段申領,培訓結束后,可按培訓取得合格證書人數先申領培訓補貼的60%,半年內成功創業的,再申領剩余的40%。處于創業初期(開業兩年內)的大學生,參加創辦(改善)企業培訓,按創業培訓證書人數和創辦(改善)企業培訓補貼標準一次性撥付培訓補貼。(記者 王紅)
(來源: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