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有哪些?
答:《實施意見》共5部分,20條。其中,第一部分“黨委統一領導學校工作”和第二部分“校長主持學校行政工作”,主要是關于黨委領導和校長負責的主要方式和內容,著重對“黨委領導什么、怎么領導”和“校長負責什么、如何負責”進行明確。第三部分“健全黨委與行政議事決策制度”,對高校黨委會設置和全委會、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校務會議)的議事范圍、議事規則作出規定。同時,對黨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議事決策程序等提出具體要求。第四部分“完善協調運行機制”,主要從強化領導班子分工負責,健全黨委書記和校長溝通制度,加強領導班子協調配合,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等方面作出規定;提出探索教授治學有效途徑、推進民主管理等要求。第五部分“加強組織領導”,要求選好配強高校領導班子特別是黨委書記和校長,不斷提高領導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和辦學治校能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夯實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組織基礎和思想基礎;上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
《實施意見》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嚴格按照黨章、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體現中央有關要求。二是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過程中的主要環節,分別提出具體措施,體現問題導向。三是注意總結各地各高校的實踐經驗,把具有普遍意義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尊重基層創造。四是堅持創新性和實用性相統一、指導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既為今后制定相關文件和制度提供平臺,又為地方和高校探索創新留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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