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中國合伙人》
新京報:有人說你們是切糕版的“中國合伙人”,你們看過這部電影嗎?
蔣春楊:我們看過好多好多遍,很喜歡,我們的合作也在模仿電影里的方式。
新京報:都模仿了哪些方式?
蔣春楊:比如有關決策和信任的問題,關于店的發展方向、設計等,我們會有各自的意見,但我們商量好,這塊是誰負責,誰就有拍板權,比如說我負責客服運行,我就有絕對的話語權,你可以給我建議,但拍板權在我這。
新京報:你們都還在讀大學吧?學業會受到影響嗎?
蔣春楊:我是大三,他們倆是大四。我盡量就是不掛科,能畢業,學院對我也沒有很大的要求,F在有課盡量都去上課,實在不行就請假。部分老師知道我在賣切糕,他們就笑著說,作業還是要交。
新京報:那你們畢業之后的打算呢?
蔣春楊:目前我們就是想把它做好,做成個品牌。
阿迪力:不光如此,我還想通過這個事業,讓大家更多地了解切糕,了解新疆同胞。(胡涵)
【新聞鏈接】
“16萬天價切糕事件”
2012年12月3日,湖南岳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一則消息,稱凌某在購買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時,因語言溝通不暢造成誤會,雙方口角導致肢體沖突引發群毆。微博稱有兩人輕傷,賠償被損壞的核桃仁糖果約16萬元,加上受傷人員醫藥費及受損車輛費用,總共賠償約20萬。
消息引爆輿論,16萬元的“天價”切糕引發網友吐槽。不少網友稱“切糕”才是奢侈品、硬通貨。
12月5日上午,岳陽公安微博澄清稱,“經物價、司法鑒定,被損的16臺三輪摩托車、車上核桃仁糖果5520斤的損失及受害人醫療費用共計15萬余元。此前微博工作人員未經核實發布不準確信息,再次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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