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
33.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根據當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統考科目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按適當比例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4.普通高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省考試院組織實施。
35.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參照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統一標準,擇優錄取。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應屆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每科目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綜合素質評價每個方面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錄取;2009屆及以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參考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或原高中畢業會考成績,納入考生電子檔案;社會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鼓勵社會考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藝術、體育類及特殊類型招生的應屆考生必須參加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但錄取時可以不設置等級要求。
在已投檔的考生中,高等學?梢栽谕葪l件下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層次高的考生。
36.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8月中旬結束,具體錄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訂。
37.文史、理工類投檔程序及辦法。
(1)確定投檔比例:部屬及省外地方所屬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1:1.05的比例確定,三本、高職(?)院校按不超過1:1.1的比例確定;省屬院校的投檔比例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
(2)預投檔:每輪次正式投檔前2天,省考試院按既定投檔比例進行預投檔。預投檔是為了讓高校了解本校的生源情況,并據此決定是否增加招生計劃,并及時向省考試院反饋意見,調整投檔比例和計劃,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檔線(投檔考生名次)。
(3)平行志愿投檔:
根據高校最終確定的招生計劃及投檔比例,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再逐個對考生志愿從A院校到D(F)院校的順序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中一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排序,統考科目成績總分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順序:理科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文科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同一學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檔。
(4)征集志愿投檔:“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院校追加計劃面向未被錄取的批次線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檔辦法與平行志愿相同。
(5)降分投檔:
①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對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按考生填報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進行投檔。最大降分幅度為20分。
②政策性降分: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線上完不成計劃,可在規定的降分范圍內(其中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為80分,?茷60分,民族班為40分)降分投檔。
③定向就業招生,在批次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對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專業逐分檢索投檔(不含專業服從)。
政策性降分投檔比例均按1:1執行。
(6)特殊類型招生投檔:
①民族院校按其招收少數民族和漢族考生類別,招生計劃單列,分設2個院校代碼,分別進行投檔。
②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招生,由招生院校提前報送擬錄名單,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定向生按考生志愿,分別于相應批次平行志愿投檔后單獨投檔錄取。自主選拔錄取在提前批最后一天單獨投檔錄取。
38.藝術、體育類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綜合分投檔,投檔程序及辦法另文規定。
39.高等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各高校和省考試院要保證相互通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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