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201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

八、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各專業類的分流工作在第一學年完成,且在學生入學當年經學校批準并正式公布的專業類所含的專業范圍內進行,相關專業學生從第二學年開始進入分流后專業學習。
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收費標準
按照蘇價費〔2002〕369號、蘇價費〔2005〕210號、蘇價費〔2007〕270號、蘇價費〔2008〕274號和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執行。
(一)本科學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文科類為1400元,工科類為2000元,工科類(省優勢學科專業)為2580元,理科類為1700元,理科類(省優勢學科專業)為2250元,藝術類為3000元,醫學類的臨床醫學為2480元,護理學為3000元;學分學費為100元/學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為21600元/生·年,國外學費按照外方學校標準執行。
(二)住宿費: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1500元/生·年(視不同住宿條件而定)。
十一、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有關條例頒發江南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滿足規定條件后還可獲得外方學校相應證書。
十二、信息公開
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做到招生信息“十公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十三、組織機構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推進民主管理與監督,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領導本科招生具體事項。招生就業處作為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四、社會監督
招生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察,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0510-85913557
十五、聯系方式
(一)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510-85915666。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咨詢電話:0510-85915110
(二)電子郵箱:zhshb@jiangnan.edu.cn
(三)傳真:0510-85913570
(四)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學官網:http://www.jiangnan.edu.cn
十六、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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