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普通高校填報志愿辦法及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下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我們匯編了2016年在吉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分科類、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現予以公布。
一、普通高校錄取批次設置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分為6個科類,即文史、理工農醫、體育(文)、體育(理)、藝術(文)、藝術(理)。設置9個錄取批次:
(一)提前批:軍事、公安、武警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各專業,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部分專業;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上海海關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教育部直屬的高等師范院校;省屬院校的免費醫學定向、免費師范定向各專業;北京大學等部分院校的非通用語種專業;清華大學等招收國防定向生專業的院校;大連海事大學等高校的航海技術、輪機工程等航海類本科專業;部分院校的飛行技術專業;重點院校體育類專業;29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教育部批準的參照29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13所高校有關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招生的部分重點和部屬院校藝術類專業。
(二)國家專項計劃批(國家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批):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承擔貧困地區定向招生的本科院校。
(三)特殊類型招生批: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院校。
(四)第一批(A、B段):
第一批A段,文史、理工農醫類全國重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經吉林省招生委員會批準的普通本科院校的重點專業,西交利物浦大學、寧波諾丁漢大學等院校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省屬院校師范類專業,普通高校本科藝術類專業。
第一批B段,文史、理工農醫類重點大學的定向招生、總裝備部預科班、“三僑一臺”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蒙古語言文字授課和加試蒙古語文考生的專業,部分院校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院校和專業。
(五)地方專項計劃批(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批):吉林省所屬承擔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重點高校。
(六)第二批(A、B段):
第二批A段,文史、理工農醫類普通本科院校,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長春科技學院等民辦院校(含獨立學院)(試點);普通高校體育類本科專業;普通高等院校藝術類本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民辦院校(含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二批B段,文史、理工農醫類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蒙古語言文字授課和加試蒙古語文考生的專業,部分院校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及軟件工程等專業。
(七)第三批:民辦院校(含獨立學院)本科(含體育類專業)。
(八)提前?(高職)批:普通高校(高職)藝術類?茖I,民辦院校(含獨立學院)藝術類?茖I。
(九)?(高職)批:普通高校?(高職)專業(含體育類專業),民辦院校(含獨立學院)?(高職)專業(含體育類專業)。
來源: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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