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16日電(記者胡浩、王思北)現行高考招生制度下,總成績是對學生唯一的評價,此現實將被改變。教育部16日出臺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提出,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高校將參考評價情況招生錄取。
意見規定,高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針對現行考試招生制度下的‘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等問題,綜合素質評價能夠對學生中學階段的全面發展狀況進行客觀及時的觀察、記錄、分析,同時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轉變以考試成績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鼻迦A大學招生辦主任于世潔說。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盡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有要求,如熱愛集體、關心他人、有社會責任感等,但這些要求比較抽象,難以直接把握。
針對這類問題,意見對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每個方面的有不同的考察重點。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如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的情況。
然而,當前的綜合素質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走過場”和“集中突擊”等問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往往由教師“突擊”完成,學生的個性特長很難得到充分展示,對高校錄取招生的參考意義有限。
為此,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注重考察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如思想品德方面,不僅要看學生參加公益勞動、志愿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參加的次數、持續時間等,學生在這些活動中的行為表現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較的。
此外,綜合素質評價一旦被參考,大家最為擔心的就是真實性和公平性。意見規定,建立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建立檢查制度,對檔案材料真實性進行抽查。建立申訴與復議制度,對有爭議的結果重新進行審核確認。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清華大學附屬中學校長王殿軍認為,如果我們機制和流程設計的科學,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的建立和使用,本身就有利于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發展。只要我們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公示、質疑和審核機制,就可以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確保記錄的真實客觀性。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