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因不滿老師制止撕書行為,陜西長武縣中學6名高三學生圍毆一名50歲老師,將三根拖把棍打斷,造成老師頭部受傷。為不影響這6名學生參加高考,經教育局和學校協調,被打的曹老師現已答應暫不報警。
不服從老師管理,還糾集多人將老師打傷,高三學生何來如此戾氣!也難怪有當地居民要感慨“這樣的學生就算考上大學又能怎樣”了。
我對被毆老師非常同情,但還是對他暫不報警的做法不敢茍同。學生傷害的,不僅是老師本人,也是尊師重道的傳統,理應受到譴責和處理。更嚴重的是,學生下手還非常狠,打斷 3 根拖把棍。等到其他老師聞訊趕來制止時,曹老師的頭上和臉上全是血,衣服也被整個染成了紅色,光擦血的衛生紙就扔了半紙簍。如果曹老師被鑒定為輕微傷,就應該按治安案件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十三條規定,“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處十日到十五日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曹老師傷勢較重(經鑒定輕傷以上),那么就屬于刑事案件,應依法追究刑責。
教育局和學校協調被毆老師暫不報警,雖然“出發點是好的”,卻依然屬于法盲行為。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報警,確實會影響到打人學生的備考,畢竟他們上了這么多年學很不容易?烧l讓他們做出了圍毆老師這樣的暴行呢?既然做了,他們就應該為此承擔后果。如果以高考為由對其放縱,不僅損害法律尊嚴,還可能造成非常不好的示范效應。因此,曹老師應及時報警、驗傷,教育局和學校應積極配合老師維權,公安機關也應該立即對此立案偵查。絕不能讓高考成為施暴者逍遙法外的理由。(記者喬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