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將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3﹞9號)。依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13年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辦法,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可操作性,維護社會穩定。堅持政府統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全區小學適齡兒童全部入學,保障每一位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二、重點工作
(一)做好小學入學工作
凡年滿6周歲(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東城區正式常住戶口及東城區房屋產權證(監護人持有)的適齡兒童均需就近登記入學。
開展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加強對未來3-5年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的規劃和研究。
(二)做好初中入學工作
1.推薦入學工作
以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評價為依據,向中學推薦學生。被推薦的學生填報志愿,按照招生管理部門的實施方式進行錄取。被錄取的學生要承認錄取結果,不得參加其它方式入學;未被錄取的學生繼續參加其它方式入學。
2.文藝、科技、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
根據市教委要求,經批準的市級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市級科技示范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面向本區分別接收文藝、科技、體育特長生。接收特長生的項目與計劃由教委主管科室和考試中心中招辦下達,各校按照嚴格控制比賽項目、獲獎名次、嚴格審批手續的程序進行操作。凡被錄取的特長生要承認錄取結果,不得參加其它方式的入學。
3.劃片就近入學工作
依據市教委文件精神,初中入學工作仍然堅持劃片就近入學的原則。按照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范圍和實施方式就近入學,保證小學畢業生全部免試就近升入初中。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戶籍與學籍不在同一區的小學畢業生,
可自愿選擇戶籍或學籍所在區縣入學,入學手續按市教委統一規定時間辦理。
4.做好美術特色學校招生工作
中央工藝美院附中是美術實驗學校,招生時只能對學生進行專業測試,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課考試。該校接收的新生須報考試中心中招辦審批。凡被錄取的學生要承認錄取結果,不得參加其它方式的入學。
5.做好直升學校畢業生入學工作
1中、景山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全部免試直升本校初中,不得參加其它方式入學;和平北路學校、景山學校北校區的畢業生可自愿選擇本校直升或其它入學方式入學。
6.做好寄宿學校招生工作
寄宿學校在受理學生報名后,依據《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評價手冊》錄取,在招生過程中不得進行與入學掛鉤的考試、測試;不得要求提供各類榮譽證書、證明,嚴禁將上述證書作為錄取依據。凡被寄宿學校(班)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其它方式入學。
7.做好共建單位子女入學工作
學校接收共建單位子弟入學,要嚴格按照教委有關規定辦理,進一步規范共建行為,嚴格控制共建單位數量和接收共建單位職工子弟數量。
8.做好享受照顧政策學生入學工作
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9.做好相關人員子女入學工作
持有區縣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縣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少年兒童按本市戶口對待。
10.做好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
嚴格按照市文件規定辦理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東城區借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環節,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顧全大局,精心組織,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
(二)各校要完善監督機制,認真落實公示制度,做好宣傳、信訪工作。
(三) 落實北京市《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意見》,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奧數等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
(四)各學校要嚴格學生的學籍管理,依托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對按照規定的入學方式入學就位的學生即刻為其建立電子學籍。
(五)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保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通知自2013年5月2日起實行,《東城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東城區2012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東教發﹝2012﹞1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