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依法保障我區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繼續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3 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13 年我區初中入學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 〔2012〕48 號)和《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精神,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著力完善初中入學規則,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促進教育公平,維護首都社會安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區政府統籌,將初中入學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2.堅持以區教委為主,組織實施我區初中入學工作。
3.堅持初中免試和就近入學,確保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免試和就近入學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4.堅持程序規范,把初中入學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方式
。ㄒ唬┤雽W條件
1.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在朝陽區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和已經辦理回朝陽區升入初中手續的在外區縣及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2.按本市戶口對待且已完成小學教育學生中的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朝陽區(憑房屋產權證)的學生 (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3.非本市戶籍且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繼續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申請在我區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4.區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中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5.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在劃定區域內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ǘ┤雽W方式
1.就近分配學生的入學
。1)按地區劃片入學按學生戶口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規劃就近入學區域,區域內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免試就近升入區域內初中就讀。
。2)直升本校一貫制學校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讀。
。3)電腦派位在小學和初中分布相對集中的地區實行電腦派位分配方式,電腦派位將在公證處的監督下進行,并將派位結果進行公證。參加電腦派位分配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須到電腦派位分配的學校就讀。
2.被推薦學生的入學 小教科和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共同負責制定推薦標準和推薦程序及推薦的組織工作,中教科和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共同負責制定具體的錄取辦法。紀檢監察科全程監督推薦錄取過程。
3.學生到寄宿學校的入學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于寄宿學校。 寄宿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新生。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4.學生到民辦學校的入學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新生。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5.文體科技特長生的入學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經市教委批準的文體科技傳統項目的學校。接收文體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 規定范圍內接收特長生。特長生的招生工作由區教委體美科統一組織實施。
6.殘疾學生的入學
智力有障礙或身體有殘疾且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其進入特殊教育學;蚱胀ㄖ袑W隨班就讀,確保其完成義務教育。
7.共建單位學生的入學與學校建立“共建關系”單位職工子弟中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申請到共建學校就讀。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經批準后的學生可到“共建”學校就讀。
8.非本市戶籍且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的入學申請在我區就讀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證明、證件,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后開具在京借讀證明,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登記,統一分配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就讀。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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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教委依法規劃我區“免試、就近入學”范圍,建立控制跨片流動審核制度,制定我區初中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報區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并向社會公示。
2.區教委加強對我區初中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入學工作宣傳,加大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學校質量提升、特色建設等方面的宣傳力度,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各學校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程序。
。ǘz查與督導
2013 年區教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繼續對初中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重點就公辦學校通過考試、培訓班等形式選拔學生,奧數競賽與入學掛鉤,學校私自招生行為,以及建立和落實控制跨片流動審核制度等方面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3 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和本意見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對相關責
任人嚴肅處理,確保入學政策落實到位。
1.落實北京市《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亂收費問題的意見》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初中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嚴禁違規收取任何費用。
2.區教委保證每個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在新學年開學時都能夠入校就讀,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輟學。
3.加強學校招生計劃管理,嚴肅招生紀律,初中入學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嚴格控制跨區縣流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超計劃招生和超班額教學,嚴格按照市教委頒布的班額標準制定計劃。
4.落實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經區政府批準的初中入學工作意見和招生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2013 年我區初中學校(含民辦)的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
。ㄈ┬麄髋c監督
初中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建設。
1.全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發生。
2.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增強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3.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回應,穩妥解決社會和媒體反映的問題。做好信訪工作,確保首都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