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大會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北京市教育工作會議和《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促進教育公平,實現“十二五”期間首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為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依法保障我區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繼續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12年我區初中入學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北京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著力完善初中入學規則,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促進教育公平,維護首都社會安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初中免試和就近入學。
2.堅持以區教委為主,組織實施我區初中入學工作。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
三、入學方式
(一)就近分配學生的入學
1.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在朝陽區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已經辦理回朝陽區升入初中手續的在外區縣及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2.按本市戶口對待且已完成小學教育學生中的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朝陽區(憑房屋產權證)的學生(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3.區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中的已完成小學教育學生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4.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在劃定區域內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二)被推薦學生的入學
小教科負責制定推薦標準和推薦程序及推薦的組織工作,中教科、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負責制定具體的錄取辦法。紀檢監察科全程監督推薦錄取過程。
(三)學生到寄宿學校的入學
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于寄宿學校。
寄宿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新生。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四)學生到民辦學校的入學
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新生。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五)文體科技特長生的入學
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經區教委認定的藝術教育特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科技活動示范學校。
接收文體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特長生。特長生的招生工作由區教委體美科統一組織實施。
(六)殘疾學生的入學
智力有障礙或身體有殘疾且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其進入特殊教育學;蚱胀ㄖ袑W隨班就讀,確保其完成義務教育。
(七)共建單位學生的入學
與學校建立“共建關系”單位職工子弟中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可以申請到共建學校就讀。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經批準后的學生可到“共建”學校就讀。
(八)非本市戶籍且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在京借讀
非本市戶籍且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繼續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申請在我區中學就讀。
申請在我區就讀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證明、證件,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后開具在京借讀證明,到居住地就近的中學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規范操作
1.區教委依法規劃我區“免試、就近入學”范圍,建立控制跨片流動審核制度,制定我區初中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報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向社會公示。2.區教委加強對我區初中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入學工作宣傳,加大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學校質量提升、特色建設等方面的宣傳力度,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各學校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程序。
(二)檢查與督導
2012年區教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繼續對初中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重點就公辦學校通過考試、培訓班等形式選拔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公辦學校舉辦校中校,其他嚴重干擾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秩序的行為,以及建立和落實控制跨片流動審核制度等方面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和本意見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確保入學政策落實到位。1.落實北京市《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意見》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初中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嚴禁違規收取任何費用。2.科學劃定區域內每所學校對應的服務片,學校應首先接收本校服務片內學生,保證本校服務片內每個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在新學年開學時都能夠入校就讀,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輟學。3.加強學校招生計劃管理,嚴肅招生紀律。初中入學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嚴格控制跨區縣流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超計劃招生和超班額教學,嚴格按照市教委頒布的班額標準制定計劃。
4.落實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經區政府批準的初中入學工作意見和招生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2012年我區初中學校(含民辦)的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
(三)宣傳與監督
初中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建設。
1.全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發生。
2.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增強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3.建立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做好信訪工作。
附件:2012年朝陽區初中入學工作時間表
附件:
2012年朝陽區初中入學工作時間表
時間 |
主要工作內容 |
1月13日前 |
下發《2012年朝陽區部分中學簡介》 |
3月31日前 |
1.下校調研,了解學校教育資源現狀,合理規劃學校招生服務范圍 2. 制定初中招生計劃 |
4月30日前 |
1.擬定《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初中入學工作意見》并報送區政府 2.擬定《2012年朝陽區初中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3.擬定《2012年朝陽區小學畢業年級學生推薦入學工作方案》 4.召開中、小學校長工作會,布置2012年初中入學工作,下達市、區有關招生政策文件及2012年各校招生計劃 5.分別召開中、小學主管領導工作會,布置2012年初中入學登記工作,下發初中入學相關材料 6.各小學組織召開教職工大會、畢業年級學生大會、家長大會,宣傳2012年市、區關于初中入學政策 7.區教委完成分區域對班主任的政策培訓工作 8.體美科召開文體科技特長生招生工作布置會 9.召開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工作布置會 10.完成初中入學工作信息公開和網上公布 11.小學組織非本市戶籍的畢業年級學生進行入學登記地區選擇 12.小學統一組織學生對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報名工作 |
時間 |
主要工作內容 |
5月2日—4日 |
1.小學集中辦理跨往外區縣升學學生資格審查工作 2.小學回交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年級學生進行入學登記地區選擇確認函 3.小學完成推薦入學學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并上報參加推薦入學學生的申請表和材料 |
5月6日—7日 (日、一) |
1.受理回朝陽區進行初中入學登記且已在外區縣完成小學教育學生的入學申請、審核、登記工作 2.小學完成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報名機錄工作 3.小教科、招生考試中心、監察科共同完成參加推薦入學學生材料審核工作 |
5月8日—9日 |
1. 小學上報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報名情況匯總 2. 小學領取推薦入學學生報名意向表 |
5月10日—11日 |
1.小招辦完成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報名情況按初中校匯總工作 2.小學組織學生完成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報名確認工作 3.小學上報推薦入學學生報名意向表 |
5月12日— 13日(六、日) |
文體科技傳統項目校受理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報名工作 |
5月14日— 15日 |
1.小學向初中校集中移交報名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學生的相關材料 2.面向全區招生學校在報名卡上加蓋招生專用章 3.小招辦對推薦入學學生報名意向進行輸機 4.參加推薦入學的學生進行報名意向的確認簽字 |
5月16日始 |
面向全區招生學校開始審核報名學生的相關材料 |
5月17日 |
中教科、招辦、小教科、紀檢監察科及招生學校采取電腦派位方式共同錄取推薦入學學生 |
5月18日 |
1.下發“2012年朝陽區初中入學報名卡” 2.在全區分配錄取庫中點錄被錄取的推薦入學學生 |
5月19日— 20日(六、日) |
對報名的小學畢業年級文體科技特長生進行特長測試 |
時間 |
主要工作內容 |
5月23日 |
在全區分配錄取庫中點錄體美科返回的文體科技傳統項目校錄取的文體科技特長生名單 |
5月28日 |
面向全區招生學校上報錄取學生名單 |
6月5日 |
下發“初中入學登記表” |
6月5日—22日 |
分批次下發并回收學生的按戶口所在地、家庭實際居住地及學籍所在地分配確認通知函 |
6月14日—15日 |
小學舉行畢業考試 |
6月22日前 |
1.各學校上報按規定招生名單 2.辦理“共建”生的審批工作 3.辦理跨區提檔審批手續 |
6月21日—22日 |
學區、直屬小學移交學生的“初中入學登記表” |
6月22日—27日 |
電腦派位地區進行電腦派位 |
6月29日—30日(五、六) |
辦理回戶口所在地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學生檔案交接工作 |
6月25日—30日 |
對分配學生進行機錄 |
7月1日—2日 |
對各類學校錄取學生進行提檔 |
7月1日—4日 |
1.為各初中校打印初中入學分配名單 2.為小學打印學生分配去向名冊 3.分配錄取預備大會 |
7月4日—6日 |
1.召開全區初中入學分配大會 2.初中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3.初中入學分配工作結束后接待來訪 4.初中入學分配相關數據統計分析 |
7月6日—8日 |
各初中學校完成新生報到工作 |
7月25日前 |
向市教委報送初中入學快報表 |
9月15日前 |
初中學校完成新生持卡入學注冊工作 |
9月30日前 |
向市教委報送初中入學工作書面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