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大會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北京市教育工作會議和《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促進教育公平,實現“十二五”期間首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為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12年我區小學入學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北京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著力完善小學入學規則,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促進教育公平,維護首都社會安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小學免試和就近入學。
2.堅持以區教委為主,組織實施我區小學入學工作。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
三、入學方式
凡年滿6周歲(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均須按照下列入學方式之一登記入學。
(一)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須按照區教委劃定的服務學校就近登記入學:
1.具有本市朝陽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家庭實際居住地(憑房屋產權證)在朝陽區的適齡兒童。
3.按本市戶口對待適齡兒童中的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朝陽區(憑房屋產權證)的適齡兒童(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4.區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5.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適齡兒童,在劃定區域內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二)殘疾適齡兒童入學
智力有障礙或身體有殘疾的適齡兒童,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其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附設特教班或普通小學隨班就讀,確保其完成義務教育。
(三)適齡兒童到寄宿學校入學
適齡兒童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于寄宿學校。
寄宿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四)適齡兒童到民辦學校入學
適齡兒童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申請就讀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五)共建單位職工子弟中適齡兒童入學
與學校建立“共建關系”的單位職工子弟中的適齡兒童可以申請到共建學校就讀。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經批準后的適齡兒童可到“共建”學校就讀。
(六)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申請在我區小學就讀。
申請在我區就讀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證明、證件,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后,開具在京借讀證明,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規范操作
1.區教委依法規劃我區“免試、就近入學”范圍,制定我區小學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報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向社會公示。2.區教委加強對我區小學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入學工作宣傳,加大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學校質量提升、特色建設等方面的宣傳力度,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學校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程序。
(二)檢查與督導
2012年區教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繼續對小學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重點就公辦學校通過考試、培訓班等形式選拔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公辦學校舉辦校中校,其他嚴重干擾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秩序的行為,以及建立和落實控制跨片流動審核制度等方面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和本意見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確保入學政策落實到位。1.落實北京市《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意見》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小學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嚴禁違規收取任何費用。2.科學劃定區域內每所學校對應的服務片,學校應首先接收本校服務片內適齡兒童,保證本校服務片內每個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在新學年開學時都能夠入校就讀,確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不輟學。3.加強學校招生計劃管理,嚴肅招生紀律,小學入學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嚴格控制跨區縣流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超計劃招生和超班額教學,嚴格按照市教委頒布的班額標準制定計劃。
4.落實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經區政府批準的小學入學工作意見和招生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2012年我區小學校(含民辦)的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
(三)宣傳與監督
小學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建設。
1.區教委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發生。
2.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3.建立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做好信訪工作。
附件:《2012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時間表》
附件:
2012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時間表
時 間 |
主要工作內容 |
1月13日前 |
各小學對本校服務片內的適齡兒童生源進行調研 |
3月31日前 |
1.下校調研,了解學校教育資源現狀,合理規劃學校招生服務范圍 2.制定小學招生計劃 |
4月30日前 |
1.擬定《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小學入學工作意見》并報送區政府 2.擬定《2012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3.召開小學校長工作會,布置2012年小學入學工作,下達市、區有關招生政策文件及2012年小學招生計劃 4.完成小學入學工作信息公開和網上公布 5.召開民辦學校、寄宿學校招生工作布置會 |
5月20日 |
召開小學主管領導工作會,布置2012年小學入學登記工作,下發小學入學相關材料 |
5月31日 |
小學在服務范圍內的居民區張貼適齡兒童登記入學通知 |
6月1日—8日 |
協調解決適齡兒童入學登記 |
6月5日始 (二) |
民辦學校、寄宿學校進行小學入學登記 |
6月9日—10日 (六、日) |
公辦小學進行入學登記 |
時 間 |
主要工作內容 |
6月11日 |
小學回報服務片內適齡兒童登記情況 |
6月16日—17日 (六、日) |
1. 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附設特教班進行入學登記 2. 公辦小學接收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 |
6月21日前 |
“共建”生的審批工作 |
7月6日 |
1.各小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2.各學區、直屬小學上報小學入學快報表 |
7月25日前 |
向市教委報送小學入學快報表 |
9月15日前 |
1.學校完成新生數據錄入工作 2.各學區、直屬小學向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上交《2012年小學入學工作總結》 |
9月30日前 |
向市教委報送小學入學工作書面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