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7日電 (記者林露)近日,教育部印發《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干部培訓實施方案(2014-2017年)》,未來4年,教育部將重點開展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財務人員、全國業務骨干以及重點示范性培訓,計劃4年內培養出一支100人左右的業務精湛、視野開闊、素質綜合、能力過硬的教育財務骨干人才隊伍。根據實施方案,4年內參加各種培訓的累計時間,處級和高級職稱以上干部不少于440個學時,科級和中級職稱及以下干部不少于360個學時。
據了解,培訓內容包括教育規律、經濟管理、財務管理及核算、現代財務技術及手段、法律法規和廉潔教育等。教育部負責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全體財務、審計、資產人員,全國業務骨干以及重點示范性培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財務管理人員,直屬單位和本級各類學校全體財務、審計、資產人員,本省業務骨干以及重點示范性培訓;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級教育行政部門財務管理人員、直屬單位和本級各類學校全體財務、審計、資產人員培訓。
教育部每年年初將制定并公布當年具體培訓方案,確定培訓班次,對培訓內容和方式提出要求。教育部委托經費監管事務中心組織開展具體培訓工作。教育部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教育財務管理干部培訓,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并切實加強領導和統籌,將方案落到實處。
教育部重點培訓計劃:
(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管財務領導示范培訓。培訓對象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分管財務的廳長或副廳長(主任、局長)、總會計師。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
(二)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分管財務領導培訓。培訓對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分管財務校長或副校長、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原則上每人每年參加一次培訓。
(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財務管理處級干部示范培訓。培訓對象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審計處長。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
(四)直屬高校財務管理處級干部培訓。培訓對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財務、審計、資產處長。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原則上每人每年參加一次培訓。
(五)教育部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處級干部培訓。培訓對象為教育部直屬單位財務、審計、資產處長。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原則上每人每年參加一次培訓。
(六)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干部培訓。培訓對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處長以下全體財務、審計、資產人員。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培訓班。4年實現全體人員輪訓一遍。鼓勵干部參加財政部、本單位和其他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
(七)全國教育財務系統骨干人才培訓。培訓對象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中的優秀財務干部。由教育部、各省、各校負責選調優秀財務干部參加培訓。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培訓對象相對固定,4年為一培訓周期。
(八)中高級人才境外研修。每年選派若干名教育系統優秀財務管理干部赴境外進行短期或中長期的學習交流,有針對性的與國外高校、政府、非營利組織同行進行交流,研究和學習發達國家教育經費使用管理方面的經驗,拓展干部國際視野。
(九)重要財務制度專題示范培訓。重要的財務制度、政策出臺后,教育部將及時組織開展專題示范培訓。培訓對象、內容和方式根據制度的要求確定。
(十)其他專題業務培訓。根據具體工作需要開展。培訓對象、內容和方式根據工作需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