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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要求每年城鄉教師交流比例不低于10% 

    推進教師“無校籍管理”

    2013年11月27日16:28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申寧)安徽省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每年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交流人數占教師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城鎮學校新進教師原則上先到農村學校任教2年以上,積極推進教師“無校籍管理”。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城鄉教師校長輪崗交流制度。建立縣域內教師輪崗交流機制,每年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交流人數占教師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推進城區學校間、農村學區學校間的教師定期交流,實行縣域內城鎮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制度,引導、鼓勵優秀教師到鄉村薄弱學;蚪虒W點工作。城鎮學校新進教師原則上先到農村學校任教2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評選特級教師要有1年以上在農村學;虺擎偙∪鯇W校任教經歷。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實行校長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在同一所學校任職滿兩屆的原則上應予以交流。積極創造條件,促進教師編制、職稱隨教師交流而流動,鼓勵城鎮優秀教師、校長到農村學校任教。對于由城鎮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農村學校無相應空缺崗位的,其原聘教師職務和工資待遇繼續保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高一級教師職務。城鎮的示范高中和特色學校要與農村學校建立長期穩定的校際對口支援關系,通過構建“城鄉學校共同體”,加強農村薄弱學校建設。各地要創新教師管理方式,積極推進教師“無校籍管理”。

    (責編:歐興榮、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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