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9日電 (記者林露)近日發布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將實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作為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一項重要舉措。這一要求進一步提升了加強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今天,教育部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將積極貫徹三中全會精神,加大改革力度,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
近年來,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義務教育師資水平總體上仍存在明顯差距,已經成為制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突出問題。記者查閱資料發現,1999年至今的15年間,國家先后出臺了與教師流動相關的12個政策文件,以推動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據了解,早在1999年,國家就作出了“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學;蜣r村學校任教經歷,才可聘為高級教師職務”的規定。1999年至今,國家已經陸續出臺12個與教師流動相關的政策文件。尤其是2010年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和2012年《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頒布實施,各地根據相關規定出臺多項措施,推行本區域內教師流動制度。
據教育部門的統計,截至2013年8月底,北京、上海、四川成都、河北邯鄲、陜西寶雞等22個省區市地方政府出臺了關于教師流動的相關政策,并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