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6日電 教育部6日在其網站發布《關于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見》,意見指出,建立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體系,整合相關項目和資源,采取符合信息技術特點的新模式,到2017年底完成全國1000多萬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新一輪提升培訓,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學科教學能力和專業自主發展能力。
近年來,各地通過多種途徑開展教師信息技術相關培訓,取得積極成效,但也存在著項目分散、標準不全、模式單一、學用脫節等突出問題。
對此,意見提出,開展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測評,以評促學,激發教師持續學習動力;建立教師主動應用機制,推動每個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工作中有效應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取得新突破。
意見還指出,各地要將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納入教師和校長培訓必修學時(學分),原則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學時。完善專項培訓體系,做好與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劃相關培訓的有機銜接,重點加強中小學校長、專兼職培訓者和教研員等骨干隊伍以及農村教師的培訓。
意見強調,各地要根據信息技術環境下教師學習特點,有效利用網絡研修社區,推行網絡研修與現場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式培訓;強化情境體驗環節,確保實踐成效,使教師邊學習、邊實踐、邊應用、邊提升;建立學習效果即時監測機制,確保培訓質量。
為了推動教師主動應用信息技術。意見要求,各地要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作為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聘和考核獎勵等的必備條件,列入中小學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評的指標體系。
意見指出,2014年起,分年度組織教師全員培訓工作,原則上每年培訓人數不少于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總數的20%。完善管理制度,出臺配套政策,開發測評工具,盡快建立教師主動應用的機制。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