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恒亮
注:本文是響應教育部2009年1月7日發布的關于我國《教育發展綱要》征集建議而作。并已發至建議征集組。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的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也面臨著極為嚴峻的挑戰。諸如中小學生學習負擔過重、身體素質下降、擇校風屢禁不止、職業類學校生源的數量質量不足、高等教育質量下降、大學生就業難等等,都成為困擾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重大而急迫的問題。仿佛隨著改革的推進,我們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越來越多,那么造成這一系列矛盾的根源在哪里?教育體制改革的目標是什么?應該通過怎樣的路徑在實現這一體制目標?本文擬就這一重大問題展開討論。
一 教育與社會經濟之間的關系
目前教育事業面臨的一系列問題,很多人都會歸因于應試教育的體制及觀念,至此,人們似乎找到了禍根,但為什么會有應試教育體制?如何促使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轉變,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們依然沒有大的突破。這一問題的根源在哪里?我以為,在探討教育問題時,我們很多時候都是在就教育論教育,沒有將其放在社會經濟這一大系統中來考察。比如,為什么會有應試教育?根本上在于高等教育無法滿足學生對于上大學的需求,也就是高等教育的供求矛盾突出。解決這一矛盾需要從供應和需求兩方面來分析,從供應方面來講,如何擴大高等教育的供給?從需求來講,學生人人都要求同時上大學是否合理?而這些問題都需要從經濟學及人才學的角度深入探討。所以僅在教育圈子里轉是找不到解決辦法的。我以為,目前教育困境的根源在于教育從體制到觀念都沒有適應社會經濟變革的需要。
那么應當如何認識教育與社會經濟之間的關系呢?教育事業的根本目標在于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培養各級各類合格人才,社會經濟為教育提供必需的物質基礎及需求基礎。因此,社會經濟的發展決定了教育的發展,教育必須與社會經濟的發展階段相適應;同時,教育作為上層建筑也可以能動地反作用于社會經濟,比如日本通過教育立國迅速地發展壯大,成長為世界經濟強國。這就是二者間的辯證關系。
二 教育體制改革的目標——基于教育券制度的有限市場化
1、教育市場中學生、學校與政府之間的關系
前已述及,教育必須與社會經濟的發展階段相適應。這里的適應決不僅僅是教育發展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更為根本的,更有決定意義的是決定教育發展水平的教育體制與社會經濟體制相適應。眾所周知,我國社會經濟的體制目標是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就是將市場作為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和主導性力量。人才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它的配置手段也應當以市場為主體。但就目前來看,我們的人才市場至多是一個半吊子市場。怎么講呢?我們目前關注的僅僅是建立和完善人才的配置市場,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它僅將目光放在了人才的流通領域。須知,沒有人才生產(開發)領域的市場化,人才市場終究是不完善并存在著根本性的缺陷的。什么是人才的生產(開發)市場呢?這就是求學市場或者教育市場。其中,學生及其家庭為需求方,學校及各類培訓機構為供應方,商品為教育服務。當然,就目前國內的實際情況來看,從小學到初中的基礎教育階段不在此列。它一般是指初中后的高中及以上階段的教育。在此市場中,初中畢業后的學生及其家庭在一定范圍內自主地選擇專業和學校,畢業后學生自主選擇職業。如此以來,就學生個人及其家庭來講,完全是一個真正的市場主體,一方面通過消費(投資)教育,將學生開發成社會需要的某類人才,另一方面,學業完成后,學生自主地將自己在人才市場上銷售出去。這才是一個完整的人才經營市場。學生在這個市場里,不僅有銷售(求職)的自主權,還有生產經營(求學)的自主權。這一市場被天然的分成了兩個階段,一個是求學階段,也就是人才的生產經營(開發)過程,這里的市場被稱為人才開發市場,也稱為教育市場。學生在這一市場中為消費者或投資者,學校及各類培訓機構為人才開發(教育)市場的商品供應者,商品為教育服務。另一個是求職階段,學生為人才配置市場的供應者,各類用人單位為需求方,商品為人力資源。這就是完整的人才市場應該具有的體制環境。
在這樣的體制環境下,一個合理的運行機制是初中畢業的學生根據自身的特點及未來人才市場的供求態勢選擇適當的學校和專業,學校根據自身資源(師資力量、教學設施等)特點及宏觀經濟發展趨勢自主設置專業、招收學生,政府通過對宏觀經濟發展趨勢的把握為學生和學校的發展提出指導性意見。這樣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升級,我國的人才需求結構也將升級,即社會越來越需要大量的有知識、有技術的勞動者。由于每一個學生及其家庭都是根據未來人才需求的變動趨勢選擇自己的職業目標及學業路線,于是,越來越多的學生和家長從經濟發展的大趨勢中認識到學習及終身學習的重要性,進而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選擇合適的專業與學校不斷學習。各類學;蚺嘤枡C構則根據越來越多的學生的求學需求,不斷地擴大招生規模,進而實現由市場主導的內生性擴招。這種市場主導的內生性擴招以學生對自身特點及未來人才市場需求的把握為主線,他們通過科學地學業規劃,選擇合適的學業,進而將自己開發成市場需要的某類人才,從而在根本上避免了大量的結構性失業的問題。這就為提高整個社會的人力資源運營效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實現了教育與社會經濟的良性互動。同時,我國也通過這種市場的內生性擴招實現了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目標。
反觀目前的教育現狀,雖然基本的體制框架已經建立(學生在一定范圍內自由地選擇學校與專業、學業完成后自主擇業),但與社會經濟的客觀需要相比,在配套體制與相關觀念上,依然存在著嚴重地滯后。按照人才生產(教育)市場化的要求,作為市場主體的學生,必須具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意識和能力,明白在人才生產(求學)之前就要考慮未來的銷售(求職),要根據未來的就業目標自主科學地選擇學校和專業,也就是人才市場中以銷定產。但社會主流觀念對此竟然相當地麻木和遲鈍,學生及家長更只是一味地為考上好大學而努力,在專業選擇上道聽途說、盲目隨意,這種產(求學)銷(求職)脫節的結果必然是在大學中學無所成,畢業后難以就業。從市場的另一主體學校來講,它既不能自主地設置專業,又不能自主地招收學生,都要聽命于教育行政部門的招生計劃。須知,設置專業、自主招生是學校作為市場主體必須具備的自主經營及銷售權。政府把這些權力控制起來,如何保證學校面向市場自主辦學?在如此環境下,為了拉動經濟,建設人力資源強國,政府提出擴招,編制大量的招生計劃,大幅度地提高大學學費。從短期來看,政府實現了拉動內需的經濟目標,也培養了大量的擁有大學文憑的學生,學校獲得了巨額的學費收入,學生獲得了大學文憑。但很快我們就會發現,其實這是一個經濟泡沫。學生及家庭對高等教育的消費并不是最終消費,它本質上是一種需要回報的人力資本投資。四年之后,當學生發現巨額的投入并沒有換來預想的回報時,就失去了繼續投入的信心。近幾年“讀書無用論”的再度興起就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更為嚴重的是,它將本由市場自然形成的教育與社會經濟的良性互動一再扭曲,人為的造成了就業的結構性矛盾,也就是近年出現的大學生就業難與技工荒同時存在的現象。造成這一弊端的根源就在于計劃經濟下的全能政府觀念,它導致了現行體制內各行為主體責、權、利的失衡。政府在擴招的過程中,擁有太多的權力,卻承擔太少的責任。政府部門有制定招生計劃的權力,有設置專業的權力,但學生按照政府的計劃學成畢業后,政府卻并不承擔安排學生就業的責任。與之相對,學生和學校則擁有太少的權利,承擔太多的責任。其結果是學生和學校既嚴重地缺乏權利意識,更嚴重地缺乏責任意識。以至于學校為了逐利毫無顧忌地借債擴張,學生則退化成了幼兒園的小朋友,需要學校的嚴加管制。學生及家長在錯誤觀念的指導下,一味地、盲目地為升學而學習,以為只要考上大學就萬事大吉。結果呢?考上大學后便沒有了目標,渾渾噩噩四年之后,陷入畢業就失業的個人發展困境。所以,要拉動經濟、建設人力資源強國決不是教育部訂計劃擴招就能實現的,它只能通過建設完善的人才生產(教育)與配置市場,由市場的內生性擴招來實現。
當然,說起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的市場化,連市場經濟最為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也是猶豫不決、步履蹣跚。雖然在上世紀5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就提出了教育市場化的思想,但長期被人們忽視。從實踐上看,幾乎所有國家的政府都將教育當作一項公共的事業,把辦教育作為政府天經地義的職責來看待。然而,近十幾年來情況卻發生很大的變化,各國政府雖未放棄自身對教育的職責,但教育的市場化已不再是什么新鮮的或敏感的話題,它已成為各國教育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然而由于教育事業的特殊性,它的市場化之路注定要漫長曲折得多。教育的市場化改革在西方國家引起一些人,特別是教育界人士的懷疑和抨擊。如有人認為市場化改革是與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公共教育原則相違背的,是歷史的倒退,因為市場所關心的不是為公眾提供服務,而是如何獲取利潤;企業所關注的是如何做到用最低的成本提供最廉價的產品。1991年,美國全國教育協會(NEA)甚至通過一項決議,譴責私人企業創辦牟利性學校的嘗試。指出“如果牟利成為目的的話,兒童便退居次要了”。
其實,在筆者看來,一些教育界人士對教育市場化改革存在著一定的偏見,他們總以為市場經濟就是唯利是圖,就是商業利益至上。是的,企業當然要營利,否則,它如何生存發展呢?但營利的前提是生產出物美價廉的產品,至少是合格的產品,如果以次充好,坑蒙拐騙,它注定是要倒閉的。教育產品同樣是遵守這一市場規律的,即學校在營利的同時,必然要提供出合格的教育服務,否則,它同樣會倒閉的?梢,教育市場化的根本價值,就在于確立學校的法人主體地位,讓學校真正對學生及家長負責,對其教學行為負責,否則學生不選擇該學校后,它將無法持續發展下去。當然,也有人會認為,基礎教育具有巨大的外部效應,即促進個人的社會化與現代化,而個人獲利并不顯著,因此,它應當是由政府負責的公共事業。這一點筆者也承認。但為了提高辦學的效益與效率,也還是可以適當引進市場機制的。這一問題已由經濟學家弗里德曼完美解決。他提出基本的運行機制是:政府將教育經費以教育券的形式平均地發給有學生的家庭,家長取得政府發放的教育憑券后,其子女可借此進入經政府認可的學校就讀,報到后將教育憑券交付學校,學校再以獲得的教育券向政府申領教學經費。政府用此方法可以維護對教育的最低限度的資助。家長在為其子女作決定時可以進行自主選擇,只要進入政府認可的學校即可,而不必考慮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在此體制下,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處在相同的競爭位置,二者都只有在滿足“消費者”(家長及學生)需要的條件下才能獲得生存與發展。同樣,政府對專業教育階段(包括普高、中職、大學、高職等)的投入也可以采用教育券的方式,確保學生自主選擇學校的權利。
這樣看來,教育市場化的體制目標似乎可以確定了,就是基于教育券制度下的有限市場化。
2、學業規劃教育確定學生的市場主體地位
學生作為人才市場的經營主體,必然要具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意識和能力。具體來說,在基礎教育階段結束(初中畢業)后的升學時,能夠根據未來的就業目標自主選擇所學專業與學校,能夠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靈活機動地安排學習的時間與方式。也就是通過合理規劃自己學習的內容、時間、地點、方式等,以確保學業完成后順利就業并實現個人的可持續發展。這一過程,也被稱為學業規劃。學業規劃的概念是指為了提高求學者的人生職業(事業)發展效率,而其對與之相關的學業所進行的籌劃和安排。具體來講,是指在求學者完成文化啟蒙階段的學習以后,也就是在決定其職業發展方向的源頭上(一般為初中畢業),通過對求學者的自身特點(性格特點、能力特點)和未來社會需要的深入分析、正確認識,確定其人生階段性事業(職業)目標,進而確定學業路線,然后結合求學者的實際情況(經濟條件、工作生活現狀、家庭情況等等)制定學業發展計劃,以確保用最小的求學成本(時間、精力、資金等)獲得階段性職業目標所必需的素質和能力的過程。換言之,就是通過解決求學者學什么、怎么學、什么時候學、在哪里學等問題,以確保用最小的求學成本(時間、精力、資金等)通過學習成長為滿足階段性職業目標要求的合格人才,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求學者的人生職業(事業)發展效率,并實現個人的可持續發展。
學業規劃通過升學決策與學業管理來實現和完成。升(求)學決策與學業管理是學業規劃的具體化與日;,升(求)學決策是指中學畢業生(求學者)在升(求)學時對下一階段學習專業、學校與方式的選擇,而學業管理則是通過學生對自己每天、每時每刻的學習計劃與安排,通過品德修養、智力開發、身體鍛煉及其他方面素質的全面提高,以確保其完成學業后,成長為適應社會經濟(人才市場)需要的合格人才,進而順利實現自己的階段性職業或事業目標?梢,學業規劃是聯系學生求學(人才生產)與求職(人才銷售)的橋梁,它可以指導學生以最小的求學成本順利完成學業,成功實現就業,進而實現個人的可持續發展。于是,學業規劃的意識和能力就是學生作為人才市場主體所必須具備的意識和能力。
目前,我國的教育問題集中地體現在學生身上,學習負擔過重、身體素質下降、道德品質、意志品質存在缺陷、大學生就業難等等。為什么會出現這些問題呢?就是因為學生及家長以至社會的主流觀念僅將學習的目的放在了高考上,以為只要高考時成績優秀,考個名牌大學,必然就會有美好的前程。于是,就為提高成績而放棄了德智體的全面發展。但現在的問題在于,即使考上了大學甚至是名牌大學,又能怎樣呢?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依然困擾著眾多的高校學生。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探尋學生求學的最終目標及有效途徑。顯然,學生求學的目標首先在于獲得個人階段性職業目標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質,從而為未來的順利就業奠定基礎;蛘呖梢哉f,學生求學的首要目的在于實現自己的職業目標,高考僅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途徑之一。而這正是學業規劃的基本觀點之一。有了這樣的認識基礎,學生面臨的許多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既然學生求學的目的在于職業目標而不是高考,那么就不會一味地為了提高成績而學習,而是根據自己設定的職業目標所需要的素質和能力,有針對性地提高職業智能、培養道德品質、鍛煉身體等,如此,不是順利地實現了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嗎?而應試教育所造成的學習負擔過重、身體素質下降、擇校風、職業學校生源荒、大學生就業難等問題不都迎刃而解了嗎?
那么,為什么以高考為目標而學習的觀念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呢?其原因在于國人的“學而優則仕”的傳統觀念及幾十年的計劃經濟體制。在計劃經濟時代,個人的升學、就業均由政府牢牢控制,也就是說培養和使用人才的事項完全由政府負責。我們的主流人群只能在國家規定的道路上努力奮斗,這就是常說的從小學讀到大學,然后國家分配工作。這樣以來,從個人的角度講,升學就意味著就業。在此環境中,個人發展的競爭更多的體現在求學時的競爭,只要成績好,考上了層次高(名牌或重點)的大學,就業的層次就比較高,個人發展的層次也比較高。所以,學生都想考取高層次名牌或重點大學。但現在的體制環境早已變革到市場經濟時代,即個人能否順利就業取決于人才市場的需求。而市場需要的并不都是大學畢業生,它不僅需要研究人員、管理人員,也需要演藝人員、運動員、技術工人、服務員等各級各類人才。這就決定了不是所有學生都要去上大學。另外,有些學生初(高)中畢業后,家庭經濟狀況不允許繼續求學,他可以先從事基層工作,等有了一定的經濟積累后再繼續求學,向更高層次奮斗。這說明即使適合于上大學的這部分學生,也不需要都同時去考大學。而是根據自己實際的經濟情況靈活機動地決定上大學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學業規劃要求中學生在初(高)中畢業時能夠科學地選擇適合于自身發展的學校和專業,以確保在后續教育階段學有所成,畢業后能比較順利地就業;能夠在求學活動因為經濟原因無法繼續時,靈活機動地安排學習的時間和方式,以確保個人的可持續發展。為此,中學生就要了解職業,了解專業,了解職業與專業之間的關系,了解人才市場供求變化趨勢,了解各類學校的專業優勢及辦學特色,明確自身的價值觀及志向,明確自身的興趣、愛好及特長,初步了解市場經濟中生產、經營、銷售的基本關系,等等一系列知識和信息。它們的獲取和掌握,僅憑中、高考填報志愿時的幾天時間,根本是無法實現的。這就要求中小學階段(至少是中學階段)必須開設學業規劃的相關課程,讓學生掌握上述的知識和能力。令人欣慰的是,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認識到了中學階段學業規劃教育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先后有北京、上海、廣東、山東、武漢等地在中學階段試行學業規劃教育,一般被稱為中學生職業規劃或生涯規劃教育,其實質就是學業規劃教育。只是其內容還顯得比較粗淺和薄弱。
3、自主招生及國退民進確定學校的市場主體地位
通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學校在人才經營市場中是一個重要的市場主體,它根據人才開發市場(教育市場)中消費者(學生及其家庭)的需求,自身具備怎樣的資源(師資力量及教學設施)等,開發出不同品種各類規格的教育服務,供求學者選擇。這一功能與產業市場中的來料加工型企業完全一致:根據消費者的需求提供不同的加工服務,收取加工服務費,產品加工完成后由消費者自己決定其用途。我們知道,在產業市場日益發達的今天,來料加工型企業完全是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市場的態勢自主決定自身的生產、經營和銷售。同樣,作為教育市場中的來料加工型企業——學校,也應當根據自身的優勢資源自主的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教學服務)和銷售(招生)。不同的是,學校收入的基本來源為教育券形式的財政撥款、學生的學費收入,另有研究咨詢收入、科技成果轉讓收入、校辦產業收入等等,學校以上述收入抵減教師工資、教學設備購置、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方面的教學科研運營成本。進而獲取利潤,獲得生存發展的動力。
然而,目前來看,我們的各類學校并沒有獲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一市場主體必須具備的權利與責任。它的生產經營(教學服務)權、銷售(招生)自主權被牢牢地控制在政府的手中,教育部每年一度的招生計劃就主觀硬性地規定了各高校只能生產什么、只能銷售什么(招生計劃規定到各高校每一個系、每一個專業只能招多少人。。這就是典型的計劃經濟,從生產到銷售完全實行指令性計劃!這樣的計劃思維如何能適應教育市場(求學者)的需要?通過這樣的加工廠生產出來的產品(畢業生)又如何適應人才配置市場(用人單位)的需要?因此,招生計劃已經成了阻礙教育事業及人才市場良性發展的最大的絆腳石!必須毫不猶豫地廢除由教育行政部門制訂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做法,讓高校根據自身的特點和教育市場的需要自主地決定專業設置和招生規模,還高校以真正的招生、辦學自主權。
當然,也有人會擔心,高校實行自主招生后,如何保證錄取過程的公正公平呢?會否出現招生腐敗呢?筆者認為,我們只須關注人才流通市場的公平、公正即可。只要人才流通市場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真正是量才錄用,唯才是舉,那么學校在錄取時就不可能腐!道理很簡單,你不適合于上北大、清華,但卻用不正當的手段上了北大、清華,結果學的東西沒有興趣,學成四不像,在人才市場上沒有職業競爭能力,就自然找不到工作。這樣,招生腐敗對當事人毫無用處,它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另外,根據市場經濟投入產出比最大化的效率原則,人才市場需要的必然是性價比最大化的人才,為了滿足人才市場對人才性價比最大化的基本需要,學校在錄取學生時必然會選擇在本校優勢專業領域有潛力、有天賦的學生。否則,學生在學校學無所成,出去找不到工作,這一信息反饋到市場上后,后來的學生便不會選擇該學校,學校的生存將面臨危機。所以,學校招生也沒有腐敗的積極性。那么,對人才市場公正性的監督靠誰來完成呢?直接監督靠競爭,根本監督靠政府。因為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環境下,用人單位的主體部分——企業要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必然會要求在不同的崗位上其人才性價比的最大化,即一方面人才的性能要最好,也就是為企業創造出更多的利潤,一方面要求其價格的最低,也就是工薪期望的最低。人才能力要最強,薪水期望要最低。這正是我們所要的公平公正。當然,人才配置市場這一格局的形成,必然有賴于產業市場自由規范的競爭秩序。而這就需要政府的法治建設和有力監督,另外政府作為用人單位,也對建設科學合理的人才任用機制承擔重要責任。因此,從根本上來講,政府對人才市場的監督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另外,既是教育市場,就必然要允許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領域,承認資本營利的合理合法性,從而使之與公辦學校公平競爭。但現在,我國的各類學校絕大多數都是政府投入,對民辦教育設置了過多的門檻和障礙。我們必須在教育領域也進行一次深入地國退民進運動,讓社會資本愿意也能夠投入教育事業。
4、政府的責任及教育券制度下的市場化
根據學業規劃理論,筆者將我國的教育體系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基礎教育階段,主要是指小學到初中畢業;一個是專業教育階段主要是指初中后的教育階段,包括了普通高中、中職類學校及大學、高職類教育。前者的目的在于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個人,即學生的社會化、成人化問題,后者的目的在于培養具有某一職業素質和能力的專業人員,即學生的職業化問題?梢钥闯,前面,我們主要討論專業教育階段的問題,那么對于基礎教育階段如何解決呢?另外,就在專業教育階段,也不能完全由學生及其家庭承擔教育成本,政府的責任是什么?另外,教育領域還存在著哪些市場失靈的問題,當如何解決?
前面已經指出,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目標為教育券制度下的有限市場化,但由于基礎教育的復雜性,這一制度在施行的過程中常?赡茏邩。尤其在中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環境中,比如,有的家庭經濟太貧困,而學校為了錢可能誘惑家長將教育券交到他們那里,然后獲得政府撥款后,分給家庭一部分,這樣,家長要么不送子女去讀書,或者送到教學質量大打折扣的學校去。這一問題可能需要加強對家長及社會的宣傳,政府部門加強督察,確!读x務教育法》落到實處才行。
另外,前面提到了是企業就要生產合格的產品,那么如何判斷學校的產品教育服務是否合格呢?有沒有一個比較清晰的界定?教育服務畢竟不像電視、冰箱有那么確切的功能。家長如果連什么是教育服務的合格及優劣都不清楚,那么他憑什么來自主選擇呢?目前環境下,對基礎教育評價的主流觀點都是升學率。而且是升入重點中學的比率。但這本身與我們的理想——素質教育背道而馳。在這里,筆者試著提出新的教育服務評價標準,以期拋磚引玉。
眾所周知,教育的總體目標是培養適應社會需要的合格人才,因此,能否培養出社會需要的合格人才是評價教育服務的基本指標。顯然,對教育的評價是通過對人才的評價來間接實現的。那么,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條件下,對人才的評價是通過市場來完成的,即各級各類用人單位對各級、各類人才的聘用及考核評價。只有在用人單位或社會經濟的某一領域創造社會經濟價值,德才兼備的人才能稱為合格人才。所以,市場是評價人才最為有效也是最為可靠的工具。于是,對于各類學校,只要有可能就應該通過市場來檢驗和評價。但用人單位對人才的評價如何轉換為對其培養學校的評價,這還是需要一個專業的機構來完成的,目前,在對大學教育評價領域,國內已經有獨立的研究機構(比如西南財經大學的麥克思教育調查公司、中國科學院武書連先生領導的中國大學評價組等)從事這一方面的調查研究,當然政府也可以從事這一調研及評價工作,通過這些機構獨立地調研及披露,可以讓學生家長對各大學的辦學水平和質量有一個比較直觀的認識,從而做到科學決策,選擇合適的學校。但他們的工作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比如對中等教育中的中職類學校評價,他們的學生也是有相當一部分畢業后要直接走向市場的。這里也有一個評價轉換的問題。
如此,我們可以設計出一個完整的教育評價體系(如下圖)。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人才的成長要經過漫長的求學教育過程,并且天然地分成了兩個階段,即基礎教育階段和專業教育階段;A教育階段包括了小學初中及普通高中,專業教育階段則包括中職類學校、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院校等。對于專業教育階段的評價,由于其學生畢業后相當一部分直接走向市場,我們就可以通過獨立的調研機構(比如麥克思、武書連大學評價組或政府有關部門等)來完成。但對于普通高中、初中、小學而言,如何做呢?我們認為,高中、初中可以繼續使用升學率這一標準,但注意這一升學率并非我們現在經常使用的一本院校升學率,重點高中升學率。而是使用獨立機構發布的優質院校升學率,對應于高中學校升學率的,這里的優質院校并不完全是一本院校,它們還可能是優秀的二本院校、三本院;蛘吒呗氃盒5。同樣,對應于初中學校升學率的,優質高中學校也并不完全是現在的重點中學,它自然包括了優秀的中職類學校(中專、職高、技校、藝術學校、體育學校等等),當然這些優質學校也是由獨立的研究機構每年調研評價一次。同樣,對于小學的評價,可以沿用進入上述升學率高的初中的升學率進行考核。當然對于中小學校升學率的調研披露可以由政府部門或者獨立教育研究機構來完成。以就業率、升學率可以判斷學校的辦學質量,那么如何判斷辦學是否合格呢?對于基礎教育階段的初中、小學,可以實行政府組織的畢業考試,通過對學生德、智、體的全面考察,來判斷是否達到了我們設置的教育教學目標(這一目標的設置當然是教育專家們的長項)。如果畢業考試合格率達到某一標準,則可判定該校辦學合格。否則,為不合格。家長在掌握了以上充分可靠的學校質量信息基礎上,再根據學校的收費情況,是完全不收費(以教育券抵用)或是部分收費或是還有其他優惠性措施等等。然后科學決策,自主選擇合適的學校。
總而言之,我們的教育評價體系為:專業教育階段的學?疾炱渚蜆I率及就業質量,基礎教育階段的學?疾炱渖龑W率及升學質量,外加政府的中小學生畢業合格率的考察披露。當然,筆者這里討論的是理想狀態下的教育評價體系及運行機制。要實現這一目標,決不是單兵突進就可完成的,首先還是要解決一系列體制、機制的問題,比如就業率問題,在目前看來,以就業率不好就否定某個專業教育學校的發展狀況自然是不合理的。因為我們的社會經濟體制及用人機制并沒有發展到科學合理的程度。所以,此項改革將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首先要加快社會經濟體制改革,使我們的社會真正建立在市場經濟與民主政治的基礎之上,進而形成公正合理的用人機制,即考察評價人才真正以其性價比的最大化(人才價值要最大,人才成本要最低)為基本原則,如此,才能使廣大學生及學校為生產出性價比最大化的人才而努力,這也才能為建立就業率、就業質量、升學率、升學質量為基本指標的教育評價體系奠定堅實基礎。另外,在教育領域,還要涉及到政府放權,社會投資的準入,學校市場主體制度及觀念的確立,學生及家庭在教育市場上主體制度與意識的確立等等。這些都不是朝夕之功,但既然明確了目標和方向,我們就不能裹足不前。
5、教育券制度下的有限市場化的運行機制
根據以上建議確立了基本的教育體制后,在基礎教育階段,學生一方面掌握基本的文化啟蒙知識,另一方面廣泛地接觸自然、接觸社會,了解職業、認識自我,進而為其科學地學業規劃奠定基礎。從而實現了基礎教育的回歸,就是為學生的社會化及職業化奠定基礎。再不會出現為了提高高考成績而放棄個人德智體的全面發展。真正實現了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初(高)中畢業時,學生及其家庭會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自己或者在有關專業機構的幫助下,科學地規劃學業,選擇適合于自身發展的專業和學校。從而為其未來的順利就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從學校來看,由于實行了教育券制度下的市場化,學校必然高度對學生及家長負責,對其教學行為負責,否則,學生棄選學校后,必然導致學校的無法生存。而各學校之間的競爭,也必然將辦學成本及學費降下來,從而提高了辦學質量及效率。學生在初(高)中畢業時一般能進行科學地學業規劃,由于學生天賦、興趣及志向的不同,其選擇必然多樣化,每種學校招收的學生都是在本專業領域內有潛力、有優勢,能夠成長為優秀人才的學生。如此,中職類學校、高職類學校等職業類學校的生源數量和質量將大大提高。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教育行政部門就無所作為,它除了確保教育投入的足夠發放而外,還應該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及其他相關部門合作,定期向社會頒布未來三到五年內的人才供求關系的發展趨勢。從而指導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及其他求學者在制定自己的學業規劃時,根據未來人才市場的發展趨勢和自身的特點科學合理地做出決策,以使未來求職時的失業風險降到最低。同時又指導各高校在設置專業時既要考慮自身的優勢和特點,同時又要從宏觀上把握人才市場的供求發展趨勢。
如此以來,各類學生選擇了合適的學校和專業,各類學校培養了各級各類優秀的人才,于是,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各級各類人才也將從根本上得到滿足。各類人才各歸其位,各得其所,從而實現了教育與社會經濟的良性互動與發展。
三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策略問題
前面我們討論的是教育體制改革的目標問題,這里我們就要探討實現這一目標的路徑及策略,因為從目前的現實來看,要想畢其功于一役地完全實現以上目標是不可能的,它需要通過一定路徑和步驟逐步實現。
一 在中小學開展學業規劃教育。
為了完全確立學生在人才市場中的經營主體地位,應當盡快在中小學(尤其是初、高中)階段開設學業規劃課。幫助學生中學畢業時,能夠在目前的條件下盡可能科學地選擇專業和學校,最大限度地降低未來失業的風險。從可行性上講,要開設這門課,馬上面臨著教材、師資及資金投入的問題。對此,筆者認為,學業規劃是實踐性極強,與社會聯系最為緊密的課程,因此,這一領域首先要向社會資本開放,即引入社會上關于學業規劃、職業規劃研究咨詢的相關機構,用市場來調節對這一教學及咨詢服務的需求。政府以招、投標的形式引入教材及教學服務,中學畢業面臨升學決策時,鼓勵學生自主選擇學業規劃的咨詢服務機構。
二 報考研究型大學基礎研究類專業的學生的就業問題(市場失靈時的政府責任)。
對基礎研究型專業實行研究機構委托培養制度,即由國家收集各類基礎研究機構未來幾年的用人計劃,據此設置綜合類大學基礎研究型專業的招生計劃,并要求學生在錄取到此類學校、專業時,與相關研究機構簽訂就業協議,確保報考基礎研究類專業的學生畢業時順利就業。這是因為基礎研究類單位并不能實行市場化,民營或社會資本不能或不愿意投入到這些領域,比如哲學、歷史學、語言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天文、地理、環境保護、航空航天、水利、電力等,如果國家開設的單位以市場自主選擇的理由拒絕此類研究型人才,則很容易造成基礎研究型人才的大量流失,這將不利于我國原創性的基礎研究的順利發展。這其實就是市場失靈的問題,需要由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來調節。于是,研究型綜合大學的基礎研究類專業就應當堅持國家統一高考。在政府的監督下由各研究型綜合大學選拔優秀基礎研究型人才。從而保證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錄取后學生與國家創建的各類研究機構簽訂委培及就業協議,確;A研究型人才的順利發展。
三 改革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近年來,關于高考改革始終是個熱門話題,許多省份不斷提出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一會是3+X,一會是3+2,一會又是學業水平測試等等。但我以為此類改革實質上都是沒有目標的瞎折騰。因為這類改革在指導思想上就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傁胪ㄟ^統一的高考將學生的各類素質考出來,但問題在于一張統一的試卷是永遠不可能考盡各類學生的不同素質的。根據美國職業發展專家霍蘭德教授的研究,人們的職業人格類型分為六種,研究型、工具型、藝術型、管理型、服務型、事務型等,具有不同職業人格的個體其素質潛能是不一樣的,你如何設計一張試卷能將每一個體的潛能測試出來?我們總給高考賦予太多的功能和希望,我們實在應該解放高考。只賦予它一種可以完成的功能,就是選拔高水平研究型人才。至于其他類型如工具型、管理型、服務型、事務型、藝術型等人才的選拔完全放開,讓各高校根據自身的專業定位自己組織考試并選拔合格人才。當然為了提高招生考試的效率,可以對高校實行分類聯考的辦法,我國高校按學科分類,除少數大學保留若干個學科外,大部分大學都只有一個學科,分別為文理(也稱綜合)、工科、農科、林科、醫藥、師范、語言、財經、政法、藝術、體育、民族12種類型。在以上類型中,可實行綜合(文理)為一類,工、農、醫、林為一類,師范、語言、財經、政法、民族為一類,藝術體育為一類,同類采用統一的試卷和測試標準。然后各類學校根據考試或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錄取學生。
這里我們就可以看到現行的自主招生政策存在的問題。本來根據上述思路首先應當放開普通類高校及高職院校的自主招生,而我們卻剛好相反,率先允許研究型綜合大學實行自主招生。研究型綜合大學承擔著為社會培養基礎研究的原創型人才,這類人才將來服務的單位大多在政府開設的基礎研究性機構,根據設想,這類人才的選拔并不是大學畢業由市場完成,而是大學升學時由學校招生機構進行,因此政府對選拔公正的監督已經從求職過程前移到升學過程,從目前來看,實現這一點的有效手段就是由政府組織統一考試,統一錄取,而不是各學校自行其是的自主招生。至于普通類高校及高職院校,因為其畢業生大多數通過人才市場配置,所以相比之下,此類高校反而更應該實行自主招生。但目前只有北京、上海等少數地區的一些高職院校在本區域內實行自主招生。所以,我們的自主招生政策有必要進一步革新。目前,我們已經實行了藝術、體育類與普通類學校的分類統一考試,距完全采用上述分類考試的政策還需要一個過程,但它應該成為我們努力的目標。
四 改革高考志愿填報模式。
由于觀念及效率的問題,我們還不能完全實行第三點中提到的分類統一考試,除了藝術體育類的分類考試外,其他類別都還是實行統一的高考制度。各學校都按照學生的分數和志愿集中錄取。但無論哪一種招生錄取方式,都應遵循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也就是按照考試分數擇優錄取,分類只是考試的內容不同而已。但由于傳統志愿填報方式的缺陷,導致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這一基本原則在執行的時候大打折扣,許多高分考生僅僅因為志愿填報的失誤而落榜或被錄取到不滿意的學校。所以,在目前情況下,很有必要進行志愿填報方式的改革,使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這一基本錄取原則得到完全地貫徹。
關于志愿填報方式的改革,筆者曾在2006年進行了深入探討,并于當時著文《從投標到拍賣——試從博弈論談高考錄取規則的改革》。2007年初,筆者將它發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并于2007、2008年兩次在人大開會期間向全國人大提出此種改革建議,建議標題為:網上填志愿、信息全公開。后來,這一改革建議發表在光明網光明觀察欄目上,文章標題為——目前體制下,網上填志愿最好。后被《中國教育報》網站、新華網等媒體轉載。我提出的這種方案是指考生在高考后,不僅知道分數,分數線,而且能實時地在網上看到某一所學校某一個專業的報考人數,他們各自的分數及排名等信息。我們知道,高考錄取的規則就是遵循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那么在這種填報方式下,學生在準備報考某個學校的某個專業時,他就可以在網上實時地看到報考該學校、專業的學生人數,他們各自的成績及排名。如果該考生看到自己的排名在學校專業的招生計劃數的排名之前,則他就可以報考此學校。注意,因為考生填報志愿是實時動態的,這名考生還要隨時關注自己在該校該專業上的成績排名,如果由于其他更高成績學生填報了該校、專業,導致該生的排名發生變化以至于落后于招生計劃的排名,那么他就要調整自己的志愿,再看其他學校、專業的報考人數及成績排名,然后決定自己是否報考。由于他隨時關注報考學校、專業的人數及分數排名的變化,并通過不斷調整學校和專業使自己的排名在錄取范圍內,那么在志愿填報結束時,他基本上就能確定被學校錄取。所以此種志愿填報方式才真正實現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我分數高,我當然要選擇更好的學校。它是目前最為合理的志愿填報方式。令人振奮的是,今年內蒙古首次實行這種志愿填報方式,獲得了巨大成功,《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報》等中央級媒體對此進行了廣泛深入地報道。有記者還專門配發了評論《思想有多遠,改革就能走多遠》,今年錄取結束后,教育部對此方案評價:內蒙古志愿填報方式好。
當然,近年來也有其他省份實行平行志愿改革,但筆者認為平行志愿仍然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它將來的改革方向依然是走到實時動態志愿這一方式上來。怎么講呢?我們先說現在的平行志愿,目前平行志愿一般是學生用自己的分數可以同時報考同一層次的三到四個學校,但這仍然讓學生感到局限性,他們也只能在同一層次的三到四個學校中進行選擇,無法在更多的學校,更廣泛的領域進行選擇。而網上公開填志愿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也就是說,學生可以用自己的分數到自己認為的同一層次的任何一個學校進行選擇,這也就是完全平行志愿!也許很多人會說,這怎么可能呢?那么多的學校,都填上去,還怎么錄?其實,這一問題相當容易解決。我們只要將各個高校每一專業的招生計劃、各個考生填報志愿的動態信息在互聯網上完全公開即可。換句話說,它讓所有考生就像進入一個大型的拍賣市場一樣,每一個考生用自己的分數作為競爭手段,到自己認可的每一個學校中用分數去拍賣,如果在現有的報考該校該專業的學生中的分數排名高于學校的招生計劃數,那么他這可以報考這一學校。當然他應該不時地關注志愿填報的動態信息,因為在你選擇了以后,可能還有分數更高的學生報考了這一學校,那你就有可能被排除在招生計劃之外,進而落榜。這時你就需要另外選擇你可以被錄取的其他高校。當然,這里要限定一個時間,在該時間點之前,學生可以自由地到每一個學校進行選擇,但限定時間一到,學生再不能選擇志愿。否則,這樣沒完沒了地選擇下去是不行的。在第一階段志愿填報完成后,可能會有少數學生因為時間差的原因,在最后一刻被高分學生擠下來落榜,這時就可以將本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再次公布出來,組織第二次網上公開填報志愿。方法同第一次。這樣通過平行選擇、多次填報、多次錄取,將完全可以滿足高校及學生的要求,讓上線學生最大限度地避免落榜,讓高校最大限度地招到合適的學生。這也就是筆者于2006年就提出的“信息全公開、網上填志愿”的志愿填報規則。
五 高等教育投資實行漸進式的國退民進。
全國目前有1800多所普通高校,民辦院校不到20%,眾多的政府辦學必然導致學校的官僚衙門傾向,辦學效率及效益低下。應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承認高等教育服務的營利性,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逐步以股份制或產權交易的形式向民間資本開放高等教育市場,讓更多的國有資本退出。政府對高校的投入實行教育券制度,不論是公辦還是民辦高校,只要有合格的辦學資質,就應當一視同仁,將學校獲得的教育券進行資金兌換。
六 繼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改革。
根據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個人的發展成就主要體現在對社會的貢獻上,而為社會創造價值主要是以職業這一社會分工的形式進行,因此個人成就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職業發展上。從個人發展學的角度來看,升學就業是其成長發展的主要途徑,而升學過程中的高考僅是途徑(成長為高層次研究型人才的途徑)之一,因此個人競爭不能只體現在高考升學上,教育體制改革目的就是將個人僅在高考升學上的競爭,推移到就業及職業發展階段,回歸到歷史發展的本來面目。
既然個人之間的競爭主要在職業發展領域,那么如何確保該領域的公平競爭呢?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直接監督靠企業(用人單位)的市場競爭,根本監督在政府。因為市場競爭必然會要求企業(用人單位)選拔人才時追求投入產出比(性價比)的最大化,即在具體崗位上素質能力要盡可能強,工薪期望要盡可能低。這就是個人競爭機制中要實現公平。而要促使企業(用人單位)在市場上良性競爭,就需要打破不必要的壟斷,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另外,政府及其他財政供養的機構也是重要的用人單位,如何保證它們用人時的公平性呢?根本上還是要依靠民主改革,因為只有實現人民對政府的真正監督,它才不能懈怠,力爭提供質優價廉(性價比最大)的公共服務,那么政府用人時就會追求質優價廉(性價比最大)的人才。同時,也就實現了用人的公正。
來源:《瞄準就業填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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