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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筑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05月25日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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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北京建筑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

    北京建筑大學,英文全稱: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辦學地點

    西城校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1號。

    大興校區:北京市大興區永源路15號。

    三、辦學層次

    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辦學性質

    公辦,北京市人民政府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建高校。

    五、辦學類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頒發證書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建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外語考試語種要求

    不限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 。

    八、體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我校無特殊要求。

    九、錄取規則

    依據教育部和北京市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選拔。在錄取時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不設專業級差。

    2、認可各地加分政策,加分到分專業。

    3、在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比對文綜/理綜、數學、英語分數。

    4、考生提檔后無特殊情況均不退檔。

    5、所有專業入學前后均無美術加試。

    6、所有專業均不設男女生比例限制,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十、學費標準

    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本科:文史、管理類4200元/學年/生,理工類4600元/學年/生,給排水科學與工程(中美合作2+2)項目國內學費標準為30000元/學年/生,國外期間按當地收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根據條件的不同,按照每學年800-1200元標準收取。

    十一、新生獎學金

    1、北京地區新生獎學金:獎勵金額分別為8000元、5000元兩檔。對于本科一、二批次報考前三名的考生(高考原始成績)且分別比批次線高出100分的同學予以8000元獎勵;對于各專業第一名(高考原始成績)且分別比批次線高出80分的同學予以5000元獎勵。

    2、外省市新生獎學金:獎勵金額分別為8000元、5000元兩檔。對于初次填報志愿,外省市第一名(高考原始成績)且比一批次分數線高出100分、80分的考生分別予以8000元、5000元獎勵。

    3、其它獎學金設置情況:每學年全校約有35%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除國家獎學金和助學金外,學校還出資設有綜合一、二、三等獎、學習優秀獎、學習進步獎等獎學金,以及各類文藝、體育、學科競賽類獎學金)。

    十二、招生專業說明

    1、給排水科學與工程(中美合作2+2)與各類實驗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其中,給排水科學與工程(中美合作2+2)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00分。

    2、北京地區外培計劃各招生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05分。

    3、按大類招生專業入學一到兩年后按照專業志愿填報順序和綜合成績排序分別進入相關專業學習。

    4、2017年招收的各省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預科學習期間不分專業,預科結業考試合格者可轉入我校進行本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結束后學校根據當年教學資源情況以及各專業設置情況提供預科班學生可選專業、科類、計劃數以及專業限報條件等,學生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及志愿喜好順序進行專業填報,學校按綜合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十三、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錄取查詢及投訴電話

    錄取結果查詢方式為北京建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站。

    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bucea.edu.cn/;

    電話:010-68322507,傳真: 010-68322899;

    投訴電話:010-68322526。

    十五、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建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北京建筑大學

    (責編:趙佳(實習生)、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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