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學校
全稱:泰州學院
學校代碼:11957(江蘇省代碼:1421;中外合作辦學代碼:1698)
學校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濟川東路93號(濟川校區)郵編:225300
江蘇省泰州市春暉路100號(春暉校區) 郵編:225300
學校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1. 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實貫徹落實“陽光工程”政策精神,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 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3. 錄取規則
(1)普通類考生
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市)采用“志愿清”的原則,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市)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從高分到低分、按填報志愿順序進行專業投檔。投檔分相同時,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或滿足其專業志愿;如果分數和等級均相同時,文科類考生依據語文、英語兩門成績總和,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再相同時,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理科類考生依據數學、英語兩門成績總和,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再相同時,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藝術類考生
美術類專業考生在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基礎上,根據文化和專業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音樂類專業考生在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基礎上,根據專業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體育類考生
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基礎上,根據文化和專業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專業對相關科目的要求,將考生調劑到同一批次的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4. 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1)本科專業: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分文理科錄取,普通類選測科目為BC、必測科目為4C、技術科目合格;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必測科目測試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綜合素質評價按江蘇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
(2)?茖I: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分文理科錄取,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技術科目合格,選測科目等級不作要求;江蘇省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必測科目測試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綜合素質評價按江蘇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江蘇以外的省份只招收普通類考生,分文理科錄取,相關專業對考生科類的要求,以各。▍^、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5. 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備案(蘇教外函【2011】16號),泰州學院和加拿大北方應用理工學院合作辦學,聯合培養學前教育專業的?茖W生。
6. 各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種類不限。非外語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7. 體檢標準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8.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而又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9. 預留計劃招生按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10. 獎學助學措施:
獎學方面:(1)國家獎學金:獎勵面為在校生數的0.6%,現行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面為在校生數的3%,現行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3)校內獎學金:獎勵面為在校生數的45%,現行最高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助學方面:(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國家有關規定,憑錄取通知書和有關材料(以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為準)在生源所在地申請,每生每年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2)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為在校生數的20%,現行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4000元;(3)各類社會助學金:伯藜助學金、泰州高新區法院“一粒米”助學金、福彩助學金等;(4)學費減免: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學校按有關規定實行減免學費政策;(5)勤工助學:學校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部分生活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每月可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6)綠色通道: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即對被錄取入學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采取不同辦法解決學生困難;(7)臨時困難補助:學校對通過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方式進行資助后生活仍比較困難的學生,視其困難情況,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11. 學費標準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收費標準收費。
12. 學生在校學習結束時,達到畢業規定要求,頒發泰州學院畢業證書,本科專業的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中外合作學前教育專業學生達到畢業規定要求,頒發泰州學院和加拿大北方應用理工學院相應的畢業證書。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523-86664242 80769090 86653218(傳真)
(2)聯系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濟川東路93號
(3)學校網址:http://www.tz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t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