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網上熱議一張薪酬等級表——“普通院校5000元,重點院校6000元,211工程院校7000元,985工程院校8000元,清華、北大、電子科大9000元”。這是深圳一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廣東省2015屆高校畢業生本科生招聘會上公開列出的。針對網上“不公平”的質疑,該公司表示,按照不同級別院校來區分應屆畢業生起薪,是該公司一貫的薪酬制度,不存在“不公平”。
這個回答真夠牛氣,但折射出的恰是其對國家反對就業歧視法規的忽視、輕慢。我國《就業促進法》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爆F在,此類招聘“私規”不少,用千奇百怪來形容也不為過。例如性別、身高、容貌、屬相、膚色、血型、籍貫、酒量……都成了招聘方手中的“泥娃娃”,可以任意拿捏和搓揉。因為就業形勢嚴峻,打就業歧視官司要付出高成本,多數人出于無奈還是默認和隱忍了。調查顯示,有85.5%的人認為在找工作當中存在就業歧視,多數人會保持沉默。
無論這些招聘私規玩什么花頭精,說到底,還是換了馬甲的就業歧視。對此類做法,如果不堅決地反對和依法處罰,我們在反就業歧視方面就會退步。就業歧視一旦頻頻突破法律的框架而不受任何懲罰,就會不可避免地形成對人權的侵害。所以,我們要形成反對就業歧視的濃厚社會氛圍,對此類一貫“按院校起薪”的公司單位應該依法查處糾正。
(來源: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