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
記者注意到,此次的“十公開”要求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考生資格公開等。在考生資格公開方面強調按照國家或省級政策申請加分照顧考生資格,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學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煤炭企業對口單招等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所參加的特殊類型招生測試項目等。其中,高校還應公示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入選考生的筆試、面試等測試成績及享受的錄取優惠政策(如加分分值)。
此外,要按照“誰公開、誰負責信息審查”的原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
●招生政策公開
教育部制定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相關政策和規定,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據此制定的實施細則或辦法。
●高校招生資格公開
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名單,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院校、試點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藝術特長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的院校名單。
●高校招生章程公開
高校招生章程應包括學;巨k學情況、學歷學位證書發放情況、招生計劃編制原則、專業錄取原則及實施辦法、錄取期間的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辦法、學費標準等。具有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的院校還應公布相應招生類型的報考條件、選拔程序、考核方式與內容及錄取規則等。
●高校招生計劃公開
經教育部統一分送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類型招生計劃、預留計劃和使用原則以及調整計劃的使用結果。
●考生資格公開
按照國家或省級政策申請加分照顧考生資格,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學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煤炭企業對口單招等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所參加的特殊類型招生測試項目等。其中,高校還應公示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入選考生的筆試、面試等測試成績及享受的錄取優惠政策(如加分分值)。
●錄取程序公開
各地確定的投檔規則、填報志愿時間和辦法、錄取各階段時間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計劃和考生志愿征集辦法等。
●錄取結果公開
考生個人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和辦法,錄取信息包括批次、科類、類型、院校、專業等;高校分批次、分科類錄取人數和錄取最低分等。
●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
各地、各高校招生咨詢及接受考生申訴的辦法和聯系方式。
●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各地所轄范圍內發生的招生重大違規事件及其處理結果。
●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
新生復查期間的有關舉報情況、調查情況和處理情況。(記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