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2ss88"><table id="2ss88"></table></li>
  • <tt id="2ss88"><table id="2ss88"></table></tt>
  • <tt id="2ss88"><rt id="2ss88"></rt></tt>
    <tt id="2ss88"><rt id="2ss88"></rt></tt>
  • <li id="2ss88"><tt id="2ss88"></tt></li>
  • <li id="2ss88"></li>
  • 人民網>>教育>>滾動新聞

    教育部:高考加分考生須公示個人信息

    2013年12月10日08:06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教育部:高考加分考生須公示個人信息

      高校招生要求“十公開”

      高考加分考生須公示個人信息

      昨天,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做到高招信息“十公開”,申請加分照顧考生、保送生、藝術特長生等須公示個人信息。

      近日,人大招生處原處長蔡榮生因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據此前新華社報道,自主招生、補錄、調換專業成為高校招生腐敗“重災區”,“點招”名額甚至被明碼標價一百萬元。專家表示,只有信息公開才能根除高招腐敗。

      教育部要求公開的十項內容中,包括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及高校招生計劃。此前,備受關注的考生資格也列入了公開范圍。教育部要求公開加分照顧考生資格,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學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煤炭企業對口單招等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所參加的特殊類型招生測試項目等。

      教育部要求,建立和完善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國家、地方、高校、中學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凡屬主動公開的招生信息都要及時、主動公開,并依法依規、積極穩妥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

      此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中央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要分別加強對本地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中學及所屬高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對未認真履行信息公開職責、公開工作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時糾正或改進,并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要按照“誰公開、誰負責解疑釋惑”的原則,及時回應處理公眾質疑和問題,建立健全輿論引導機制、虛假信息澄清機制和非法招生預警機制。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單位也要參照上述“十公開”要求,制訂相應的招生信息公開辦法。(京華時報訊/記者郭瑩)

    (來源:京華時報)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天天看片天天av免费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