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一小學6年級學生小宇在上籃球課時不慎摔倒受傷,共花醫藥費3000余元。出院后,小宇將學校告上法庭并索賠3萬余元。記者昨日獲悉,房山法院一審判決學校賠償小宇3000余元。
在這個學期剛開學時,小宇上體育課打籃球,不小心摔成骨折,并為此花掉了3000多元。
法庭上,該小學稱小宇是在打籃球時自己摔傷的,打籃球前體育老師也安排了熱身運動,還進行了安全教育;小宇受傷后,校方也及時通知了家長。因此校方沒有過錯,不同意小宇父親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小宇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應當承擔責任。另外,小宇對體育訓練可能會造成的損害后果,也應小心謹慎。法院最終判決學校賠償小宇3000余元。(記者張淑玲)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