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到2013年,高校自主招生來到了10年的節點上。這一改革探索,曾被寄予“破冰”厚望,以期打破“一考定終身”的狹徑。然而,10年的摸石頭過河,褒貶不一,甚至有學者發出“自主招生何去何從”的慨嘆。
當前的自主招生程序設計,把自主招生與集中錄取嫁接在一起,所謂的自主招生不過是高考錄取優惠,這樣的自主招生,首先沒有打破高考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學校還是關注學生的學科成績,同時,學生的選擇權并沒有增加,在高考中只能獲得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這和學生與學校雙向選擇的自主招生相距甚遠,只是給予高校有限的自主權。
這樣的自主招生程序設計,從根本上說,還是在維護高考的權威地位。在這一程序框架下,自主招生改革出現嚴重變異,推進十分艱難。比如,2011年,自主招生出現三大聯考,這本來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可是三大聯考把考試時間放在同一天,這非但沒有擴大學生的選擇權,還逼迫學生“三選一”;聯考的內容是與高考科目對應的學科考,這就把聯考變為“小高考”。雖然教育部今年要求各校自主招生只考兩門,但由于學科考的性質未變,這種調整價值不大,反而引來決策隨意,制造新的不公平的質疑。
為什么會如此?關鍵在于相關部門在自主招生改革過程中不愿意徹底放權,包括:把招生自主權全部交給學校,把考試組織權全部交給社會機構,把選擇權交給學生。
對于自主招生改革,如果立足于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和學校的自主權,我國只需把當前的高考功能從資格考——大學必須按照這一成績、結合學生志愿集中錄取——變為評價考,建立起“統一高考+自主招生+集中錄取”的模式,逐漸完善自主招生,直至發展到“統一高考+自主招生”,就可完成改革的大業。
具體操作是,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后的一個月間,試點自主招生的高校進行自主招生,每個自主招生高?勺灾魈岢錾暾埖某煽円,達到成績要求的同學可自主申請若干所高校,學校獨立進行錄取,學生可獲得多張錄取通知書再做選擇、確認,沒有被錄取或者沒有確認的學生,再填報志愿參加集中錄取,就穩步推進了自主招生改革。一方面學校的自主招生是學校和學生雙向選擇的完全自主招生,統一高考成績也保障了基本的公平;另一方面,未完成的招生名額可通過集中錄取完成,解決了資源閑置的難題,如果自主招生運作成熟,其招生規模(包括參與學校、錄取名額)可進一步擴大,也可隨之減少集中錄取名額。我們需要整體改造自主招生程序,而不是在現有框架下做文章。(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熊丙奇)
(來源:廣州日報)